餐飲業油煙不僅影響人的身體健康,還對環境造成污染,成為了城市管理的“老大難”問題。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中山市生態環境局組織起草了地方性法規《中山市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下簡稱草案),現正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
居民樓、商住樓、露天經營有新規
據了解,草案要求,在舊城改造、成片開發的居住區域,餐飲業經營場所應當獨立于居民住宅樓。住宅建設項目需要配套餐飲服務功能的,住宅項目的建設單位根據項目需要,在編制的住宅項目詳細規劃方案中明確餐飲服務業設施空間。鼓勵餐飲業經營場所的業主共建餐飲業油煙集中收集、集中排放、集中處理設施。
草案還規定了禁止建設餐飲服務項目的區域: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區域或者場所,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其中,居民住宅樓規定的餐飲服務項目不包括不設廚房和中央空調的兌制冷熱飲品、涼茶、零售燒鹵熟肉食品、食品復熱的餐飲服務項目,以及不設炒爐和無煎、炒、炸、燒烤、焗等產生油煙和廢氣制作工序的甜品、燉品、西式糕點、中式包點等餐飲服務項目。
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
記者了解到,草案不但加大了對餐飲業油煙污染的管控力度,而且也加大了處罰力度。草案指出,如在居民住宅樓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項目的,將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商住綜合樓里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項目如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將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處5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草案指出,禁止不經過專用煙道無組織排放或者經城市市政雨水(污水)管網排放油煙。不經過專用煙道無組織排放油煙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5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本報記者 閆瑩瑩 通訊員 肖歡歡
社會公眾可采用信件、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對草案提出意見建議,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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